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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订立的财产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2014-03-06 10:05:14 来源:
沈阳离婚律师-辽宁鼎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介绍说,夫妻财产协议成立生效的形式要件是书面形式,因为财产约定关涉到双方的重要利益和家庭生活,要求双方慎重对待,同时,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也有助于减少日后的矛盾和纠纷。从生效的条件上看:
(1)必须是夫妻双方订立的协议,必须双方当事人亲自订立,不得代理;
(2)协议需要是双方真实的表示,必须再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不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或无效的情形;
(3)协议约定的内容必须要明确,《婚姻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对于约定不明的,按照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处理;
(4)协议所涉及的财产必须是订约双方有权管理或者处分的财产,对于夫妻双方均无管理及处分的第三人财产,夫妻双方均无权在协议中作出安排或处分;
(5)协议不得规避法律义务,不得订立有悖于法律原则和社会公德的财产协议。
沈阳离婚律师-辽宁鼎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介绍说,疑难复杂离婚案件专家鼎晟律师提示:以上是夫妻订立财产协议应该主要的事项,大家订立时往往不知道具体如何把握,比如实践中有的订立的协议把一些诸如”不要孩子“,”一方如有婚外情“,”如果一方不忠,则无权分割财产“等等作为协议分割财产的前提,这些都违背了法律原则,因此属于无效条款,为了避免以后有诉讼争议中败诉,最好咨询有婚姻法诉讼经验的专业人士。
(1)必须是夫妻双方订立的协议,必须双方当事人亲自订立,不得代理;
(2)协议需要是双方真实的表示,必须再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不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或无效的情形;
(3)协议约定的内容必须要明确,《婚姻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对于约定不明的,按照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处理;
(4)协议所涉及的财产必须是订约双方有权管理或者处分的财产,对于夫妻双方均无管理及处分的第三人财产,夫妻双方均无权在协议中作出安排或处分;
(5)协议不得规避法律义务,不得订立有悖于法律原则和社会公德的财产协议。
沈阳离婚律师-辽宁鼎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介绍说,疑难复杂离婚案件专家鼎晟律师提示:以上是夫妻订立财产协议应该主要的事项,大家订立时往往不知道具体如何把握,比如实践中有的订立的协议把一些诸如”不要孩子“,”一方如有婚外情“,”如果一方不忠,则无权分割财产“等等作为协议分割财产的前提,这些都违背了法律原则,因此属于无效条款,为了避免以后有诉讼争议中败诉,最好咨询有婚姻法诉讼经验的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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