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离婚律师鼎晟律所

ph18940287820.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律师文萃 > 正文

为防止离婚订下的财产协议 是否有效?

2014-03-06 10:10:56 来源:


为防止离婚订下的财产协议 是否有效?

    辽宁鼎晟律师事务所的沈阳离婚律师介绍说,在我们生活中,为使自己的婚姻更加稳固, 或者避免以后财产分割出现争议,因此会签订一种婚姻财产协议,而有的在财产协议中约定约定“双方不离不弃”,“如一方提出离婚,则提出方放弃一切(包括现金、财产)”这种协议有人称为”不忠协议“。 那么这种为防止离婚而定下的财产协议有效么?
   就这个问题,我们再次向专门处理离婚案件的鼎晟律师团队的鼎晟离婚律师进行了咨询:
   辽宁鼎晟律师事务所的沈阳离婚律师解答: 婚姻内财产协议属于双方自愿的民事处分自己财产的民事行为,只要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一般是有效的,但是本案中该“结婚协议”对财产虽有约定,但是附加了”如一方提出离婚,则提出方放弃一切(包括现金、财产)”条款,这种附条件的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禁止性的规定,该协议中对财产的取得以一方提出离婚为前提,违背了我国法律关于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故应认定该协议中对财产的处理约定无效。

大家都在看

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的情况

     辽宁鼎晟律师事务所的沈阳离婚律师介绍说,现实中夫妻双方离婚可以采取诉讼离婚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